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資訊處理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4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在憲法第 12 條秘密通訊自由保障之範圍內?
A書信內容不受政府機關檢閱之自由
B通話內容不受廉政機關竊聽之自由
C通訊內容不受犯罪調查機關扣押之自由
D包裹內容物不受海關 X 光檢驗之自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法第12條保護的是「祕密通訊」內容不被國家非法窺知,包裹物品檢驗偏向海關查驗,不屬通訊祕密核心。
為什麼答案是 D
包裹內容物受海關X光檢驗,重點是物品、貨物或行政檢查,不是人與人之間思想、資訊傳遞的通訊內容。它可能涉及隱私、財產或程序保障,但非憲法第12條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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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12條保護的是「祕密通訊」內容不被國家非法窺知,包裹物品檢驗偏向海關查驗,不屬通訊祕密核心。
看到「書信、通話、通訊內容」多半進第12條;看到「包裹內容物、海關X光」要切到財產、隱私或行政檢查。
逐選項分析
A✕
書信是典型通訊方式,書信內容不受政府機關任意檢閱,正是祕密通訊自由的核心保護範圍。考選部常用「書信檢查」測驗你是否知道第12條不是只保護電話。
B✕
通話內容屬於通訊內容,國家機關如廉政機關若要竊聽或監察,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此選項屬於祕密通訊自由的典型題型,不是本題要選的「不在範圍內」。
C✕ 陷阱
犯罪調查機關雖可依法偵查,但通訊內容本身仍受祕密通訊自由保護;只是保障不是絕對,仍可能依法律程序扣押或調取。選項重點在「通訊內容」,所以仍進第12條。
D✓ 正確
包裹內容物受海關X光檢驗,重點是物品、貨物或行政檢查,不是人與人之間思想、資訊傳遞的通訊內容。它可能涉及隱私、財產或程序保障,但非憲法第12條核心。
憲法第12條祕密通訊自由判斷
| 類型 | 是否屬第12條 | 考點關鍵字 | 說明 |
|---|
| 書信內容 | 是 | 檢閱、拆信 | 文字往來內容屬通訊祕密核心 |
| 電話通話 | 是 | 竊聽、監聽 | 通話內容受祕密通訊自由保障 |
| 通訊資料或內容 | 通常是 | 扣押、調取 | 涉及國家偵查時須有正當程序 |
| 包裹物品檢查 | 否 | 海關、X光 | 偏向物品查驗,不是通訊內容 |
本題陷阱在「包裹」看起來也可能透過郵寄傳送,但第12條保護的是通訊內容的秘密性,不是所有運送物品都叫秘密通訊。包裹內物品受X光查驗,考點要拉回海關行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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