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刑法概要112 年第 5 題單選題考點:預備≠未遂考點:既遂原則
有關刑法預備犯及未遂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B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C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法無明文亦可處罰未遂犯行
D實質預備犯係將預備行為直接入罪化而創設的獨立處罰規定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實質預備犯是立法者把預備行為獨立入罪(如預備殺人),不依附未遂規定。
逐選項解析
A預備犯為結果發生前的前置處罰規定,因此亦屬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預備≠未遂✕ 易錯陷阱
預備犯與未遂犯是不同階段:預備是「著手前」,未遂是「著手後未完成」。兩者性質不同,預備犯不是刑法第 25 條未遂犯的一種類型。
B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既遂則按未遂之刑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既遂原則✕ 錯誤
顛倒:行為處罰以「既遂」為原則,未遂才是例外且須有明文。且未遂之刑得按既遂之刑減輕(§25 II),而非既遂加重。
C行為之處罰以未遂為原則,法無明文亦可處罰未遂犯行✕ 錯誤
D實質預備犯係將預備行為直接入罪化而創設的獨立處罰規定✓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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