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8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複丈時發現原測量錯誤,下列關於登記機關之處置何者最為正確?
A一律須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更正,不得由登記機關自行為之
B原則上應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更正,但例外情形得由登記機關逕為辦理正確答案
C原則上得由登記機關逕為辦理更正,例外情形則應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之
D一律由登記機關逕為更正,再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B正確答案
複丈發現原測量錯誤,原則報上級核准更正;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者,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更正。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意旨,原測量錯誤之更正原則上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但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者,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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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複丈發現原測量錯誤,原則報上級核准更正;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者,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更正。
看到「一律」幾乎都錯,法規多為「原則+例外」,選 B 最穩。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一律須報核准」過於絕對,忽略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所設之例外情形(純技術性誤謬),實務上允許登記機關逕為更正。
B✓ 正確
正確。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意旨,原測量錯誤之更正原則上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但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者,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
C✕ 陷阱
原則與例外顛倒。測量錯誤可能影響人民財產權,原則上必須報上級核准把關,僅在純技術誤謬時才例外逕為辦理。
D✕
「一律由登記機關逕為更正」錯誤,且「事後備查」更不符法規。非屬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之更正,必須事前報經核准,非事後備查即可。
複丈發現原測量錯誤之處置
| 情形 | 錯誤性質 | 處置方式 | 依據 |
|---|
| 原則 | 非屬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之錯誤 | 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更正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 |
| 例外 | 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或抄錄錯誤 | 登記機關得逕行辦理更正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 |
複丈發現原測量錯誤時,處理程序分兩軌:「原則」是報上級核准才能更正(涉及權利範圍變動需慎重),「例外」是純技術性誤謬且不影響權利範圍者可逕為更正(例如座標計算錯誤、比例尺標註錯字)。關鍵判斷點在「是否涉及權利範圍」,若涉及地界爭議或面積增減就必須走核准程序,若只是技術性數字錯誤則可直接改。考生最常誤踩的陷阱是看到「發現錯誤就一律報核」的選項覺得很嚴謹就選了,但法規其實給技術性小錯留了彈性空間,不是所有錯誤都要層層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