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彈劾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後,應向何者提出彈劾案?
A監察院
B最高行政法院
C最高法院
D司法院大法官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決議後,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由憲法法庭審理。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決議通過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由憲法法庭裁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決議後,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由憲法法庭審理。
看到「總統彈劾」就聯想「大法官(憲法法庭)」,這是修憲後的特別設計,跟一般彈劾(監察院)不同。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監察院是提出對公務人員一般彈劾案的機關,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不是監察院提出。
B✕
最高行政法院為行政訴訟終審機關,與總統彈劾案的審理完全無關。
C✕
最高法院為普通民刑事訴訟終審機關,並非審理總統彈劾案的機關。
D✓ 正確
依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決議通過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由憲法法庭裁決。
一般彈劾 vs 總統副總統彈劾
| 項目 | 一般公務人員彈劾 | 總統副總統彈劾 |
|---|
| 提出機關 | 監察院 | 立法院 |
| 決議門檻 | 監察委員提案並審查通過 | 全體立委1/2提議、2/3決議 |
| 審理機關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懲戒法院) | 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 |
考生常直覺認為「彈劾」就是監察院的權限,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是修憲後改由立法院提出、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的特別程序,與一般公務員彈劾機制不同,需特別區辨。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