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97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規定,下列有關結婚要件的敘述,何者錯誤?
A改採登記婚主義
B男女當事人應經戶政機關結婚登記,始成立婚姻
C民法修正前有舉辦結婚儀式,仍應再辦理結婚登記,否則婚姻無效正確答案
D重婚雖屬無效,但重婚的雙方當事人善意無過失者,仍可成立有效婚姻
答案與詳解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法律不溯及既往,修法前已依舊法舉行公開儀式並有二人以上證人者,婚姻已合法成立,無須再補辦登記,婚姻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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