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憲法第23條規定,公權力干預基本權必須符合之要件,下列何者不屬之?
A必須有法律依據,以合乎法律保留原則
B必須合乎四種限制事由: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護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
C必須合乎比例原則
D必須以形式意義之法律為依據,不包括法規命令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法§23 三要件:法律依據、四事由、比例原則;法律保留不限絕對,授權明確之法規命令亦可。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依釋字443號「層級化法律保留」,非核心事項經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亦可限制基本權,不限於形式意義法律,故此敘述不屬於§23要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23 三要件:法律依據、四事由、比例原則;法律保留不限絕對,授權明確之法規命令亦可。
看到「不包括法規命令」就是錯的!層級化法律保留允許授權命令限制基本權。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23 明文「以法律限制之」,即法律保留原則,屬公權力干預基本權的核心要件,敘述正確。
B✕
憲法§23 列舉四種限制事由: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護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正當性要求,敘述正確。
C✕
憲法§23「所必要者」即比例原則依據,包含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為大法官一貫見解,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依釋字443號「層級化法律保留」,非核心事項經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亦可限制基本權,不限於形式意義法律,故此敘述不屬於§23要件。
憲法§23 公權力干預基本權三大要件
| 要件 | 內容 | 依據 | 違反效果 |
|---|
| 法律保留 | 須有法律或授權明確之法規命令 | 憲§23、釋443 | 違憲無效 |
| 正當目的 | 防礙他人自由/緊急危難/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 憲§23 四事由 | 目的不正當 |
| 比例原則 | 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 | 憲§23「必要」 | 手段過當違憲 |
D 選項故意把「法律保留」誤導為「只能用形式法律」。實務上採層級化法律保留理論(釋443),多數基本權限制允許法律授權明確之法規命令為之,並非絕對排除法規命令。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