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關於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法院職務上已知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事實於法院已顯著,如無當事人提出,法院不得斟酌
B事實為法院職務上已知者,如無當事人提出,法院不得斟酌
C事實為法院職務上已知者,當事人得於第二審程序再行提出正確答案
D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當事人仍須舉證
答案與詳解
正確。職務上已知之事實並非新攻防方法,不受第二審失權效(第 447 條)限制,當事人於二審仍得提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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