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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24單選題

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法院因使辯論易於終結,認為必要時,得於言詞辯論前,為下列何種處置?

A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正確答案
B命被告認諾
C命原告撤回訴訟
D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任律師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法院為使辯論易於終結,於言詞辯論前可採行「準備行為」,其中包含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民訴第268條之1等準備措施),故選A。

為什麼答案是 A

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是法院為釐清訴訟關係、使辯論易於終結而得於言詞辯論前所為的準備處置,屬法院職權範圍。

考點:準備程序處置考點:處分權主義考點:非律師強制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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