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與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丙與一女丁。甲生前預立遺囑,於遺囑中規定其遺產全部由丙繼承。甲死亡,遺下新台幣600萬元,試問乙、丁之特留分數額為?
A乙100萬,丁100萬正確答案
B乙150萬,丁75萬
C乙200萬,丁100萬
D乙300萬,丁150萬
答案與詳解
乙100萬、丁100萬。依民法第1144條第1款,配偶與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平均分配,乙、丙、丁各應繼分1/3=200萬;依民法第1223條第1、3款,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特留分均為應繼分1/2,故乙、丁特留分各=200萬×1/2=100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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