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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土地法大意11113單選題

土地權利之拋棄、混同、終止、存續期間屆滿、債務清償、撤銷權之行使等,致權利消滅時,應申請那一種登記?

A塗銷登記正確答案
B消滅登記
C更正登記
D撤銷登記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權利因拋棄、混同、清償等原因消滅時,應申請「塗銷登記」將既存登記除去。

為什麼答案是 A

土地登記規則第143條規定,依法登記之土地權利,因權利之拋棄、混同、存續期間屆滿、債務清償、撤銷權行使等原因而消滅時,應申請塗銷登記。此為標準法條題。

考點:塗銷登記考點:消滅登記(物)考點:更正登記考點:撤銷登記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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