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04 年第 14 題單選題
關於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和平、公然、繼續占有
B占有之始為非善意無過失者其占有期間須達10年
C須為他人之動產,而非無主物
D時效取得人須舉證證明期間繼續占有之事實,故通常認為舉證困難,不易證明期間占有未中斷之情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之舉證責任,依實務見解,占有之繼續性得依經驗法則推定,並非一律舉證困難。
逐選項解析
A須和平、公然、繼續占有✕ 錯誤
依民法第768條及第768-1條規定,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須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本選項敘述正確。
B占有之始為非善意無過失者其占有期間須達10年✕ 錯誤
依民法第768條規定,非善意無過失者須10年間占有;若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依第768-1條僅須5年。本選項敘述正確。
D時效取得人須舉證證明期間繼續占有之事實,故通常認為舉證困難,不易證明期間占有未中斷之情形✓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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