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04 年第 5 題單選題考點:動機錯誤考點:過失與撤銷
甲向乙購買A外套,因需修改尺寸,乃先付一半之價金新臺幣(下同)1000元,並約定好餘款於取衣時給付。乙填寫單據時,因疏於注意誤寫成「已付1000元,餘款100元於取衣時給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誤寫乃動機錯誤,不得撤銷
B乙有過失,不得撤銷此錯誤之意思表示
C乙得撤銷誤寫之意思表示
D乙得更正此單純之誤寫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誤寫屬單純筆誤之顯然錯誤,依民法第98條探求真意得直接更正,不適用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規定。
逐選項解析
A乙之誤寫乃動機錯誤,不得撤銷動機錯誤✕ 錯誤
誤寫並非動機錯誤,而是表示行為上的單純筆誤(顯然錯誤),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故本敘述錯誤。
B乙有過失,不得撤銷此錯誤之意思表示過失與撤銷✕ 易錯陷阱
若屬意思表示錯誤,有過失確實不得撤銷;但本題為「誤寫」之顯然錯誤,應直接更正,根本不適用撤銷規定,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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