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04 年第 8 題單選題考點:債權物權區分考點:效力顛倒
甲將其所有之電腦借給乙使用,乙自為出賣人將該電腦售予知情之丙,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該電腦交付給丙,然而甲不同意乙丙間之行為。乙丙間行為之效力如何?
A買賣有效而所有權移轉效力未定正確答案
B買賣效力未定而所有權移轉有效
C買賣與所有權移轉均有效
D買賣與所有權移轉均效力未定
A正確答案
乙無權處分甲之電腦,買賣契約(債權行為)有效,但所有權移轉(物權行為)屬無權處分,效力未定。
逐選項解析
A買賣有效而所有權移轉效力未定債權物權區分✓ 正確
買賣契約為債權行為,不以出賣人有處分權為要件,故乙丙間買賣有效;惟乙移轉所有權之物權行為屬無權處分,依民法第118條第1項,經甲承認始生效力,故效力未定。
B買賣效力未定而所有權移轉有效效力顛倒✕ 易錯陷阱
買賣契約為債權行為,不以處分權為必要,應為有效而非效力未定;所有權移轉屬無權處分,應為效力未定而非有效,本選項完全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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