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至乙運動用品店購買名牌球鞋一雙,價格為新臺幣(下同)6000元,惟該店只有白色款式,甲要買紅色款式,乙表示要調貨,要求甲交付定金1000元,甲遂交付定金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定金契約為諾成契約
B因甲後來在另一家店買到紅色球鞋,甲得撤銷該契約,將定金1000元取回
C因甲僅交付1000元,非球鞋之全部價金,故推定該球鞋的買賣契約尚不成立
D因乙訂貨的過失,致使全臺最後一雙該款紅色球鞋被賣出,致使乙無法交貨給甲,所以必須加倍返還給甲2000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乙(收定金方)因自己過失導致無法交貨,屬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依民法第249條第3款,應加倍返還定金,即還甲2000元。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