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09單選題

甲向乙貸款新臺幣100萬元,以甲所有之A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將A地出賣予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債務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債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得以丙為相對人,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A地
B乙應以丙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丙清償甲債務正確答案
C丙之債權人聲請拍賣A地,乙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D甲將A地出賣予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乙不得反對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抵押權有追及效力,抵押物轉讓後仍存在;但第三取得人非債務人,不負清償責任。

為什麼答案是 B

丙僅是抵押物第三取得人,並非借款債務人。乙只能「對物」實行抵押權拍賣 A 地,不能要求丙「對人」清償甲的 100 萬債務。此為最典型陷阱,誤把物上責任當成人的責任。

考點:追及效力考點:物上責任 vs 債之責任考點:優先受償效力考點:抵押人處分權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