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323單選題

甲男及乙女分割丙父之遺產,甲分到一棟價值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之房子,乙分到丙對叔叔丁之 500 萬元債權。乙分到此債權時,丁只付 300 萬元,即因破產再也無法返還乙 200 萬元。乙就該丁未能償還之 200 萬元,得向甲請求多少金額?

A50 萬元
B100 萬元正確答案
C200 萬元
D乙不得向甲請求任何金額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遺產分割後,繼承人對他繼承人分得的債權負支付能力擔保責任,損失由繼承人按分得遺產比例共同分擔。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規定,甲乙所得遺產比例為1:1,對於乙未能受償的200萬損失,甲應按比例分擔1/2,即100萬元。

考點:比例計算錯誤考點:支付能力擔保考點:擔保範圍誤解考點:擔保責任免除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