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322單選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成年子丙。丁女已離婚,有一子戊。嗣後,丙、丁結婚。甲、戊之關係為何?

A旁系姻親
B旁系血親
C直系姻親
D無親屬關係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甲只是丙的父親,戊只是丁的兒子;兩人隔著丙丁婚姻相連,但民法不承認此類姻親。

為什麼答案是 D

甲是丙之父,戊是丁之子;丙、丁結婚只使甲與丁、丙與戊等特定人可能成立姻親,不會讓甲與戊這種「親家之子」當然成為親屬。

考點:姻親範圍考點:旁系血親考點:直系姻親考點:無親屬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