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託乙伺機對與甲素有嫌隙之丙施加暴力、並付訖新臺幣(下同)10 萬元為報酬。但乙事後心生畏懼,並未於約定期限前對丙施加任何暴力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間之約定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乙應返還 10 萬元於甲
B甲係基於不法原因支付於乙,不得請求乙返還 10 萬元正確答案
C乙應對甲負債務不履行責任,甲得解除契約,請求乙返還 10 萬元
D乙以欺罔行為使甲陷於錯誤,甲得撤銷委託之意思表示,請求乙返還 10 萬元
答案與詳解
甲付10萬元的目的,是委託乙對丙施加暴力,給付原因本身不法。民法對於因不法原因所為給付,原則上不讓給付人請求返還,避免法院幫忙清算違法交易利益,所以本選項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