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13 年第 6 題單選題甲、乙二人因買賣契約涉訟,就價金金額,於該契約中竟然同時列有新臺幣(下同)34,500 元及三萬五千四百元二種不同表示。法院應首先如何認定該契約之價金?A逕以 34,500 元為準B逕以三萬五千四百元為準C以 34,500 元與三萬五千四百元的平均數為準D應先探求當事人原意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