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類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統一解釋命令案件
B司法院人員之彈劾案件正確答案
C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D機關爭議案件
B正確答案
憲法訴訟法明定憲法法庭審理 6 大案件類型,彈劾案件僅限「總統、副總統」,不含司法院人員。
為什麼答案是 B
憲法法庭僅受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司法院人員(大法官、院長)的彈劾屬懲戒法院管轄,非憲法法庭。這是本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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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訴訟法明定憲法法庭審理 6 大案件類型,彈劾案件僅限「總統、副總統」,不含司法院人員。
記口訣:法規範、裁判、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地方自治、統一解釋——沒有「司法院人員彈劾」!
逐選項分析
A✕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是憲法法庭的法定審理類型之一,由人民聲請,用以統一各法院見解歧異。
B✓ 正確
憲法法庭僅受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司法院人員(大法官、院長)的彈劾屬懲戒法院管轄,非憲法法庭。這是本題陷阱!
C✕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為憲訴法明定類型,地方自治團體認中央法令侵害其自治權時可聲請。
D✕
機關爭議案件指國家最高機關間因行使職權發生憲法上爭議,為憲法法庭受理類型之一。
憲法法庭 6 大審理類型(憲訴法)
| 類型 | 聲請人 | 備註 |
|---|
|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 人民、法院、機關 | 核心業務 |
| 機關爭議案件 | 國家最高機關 | D 選項 |
|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 立法院 | ⚠ 僅限正副總統 |
|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主管機關 | 目的危害民主 |
|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 地方自治團體 | C 選項 |
|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 人民 | A 選項 |
考生看到「彈劾案件」常誤以為所有公務員彈劾都歸憲法法庭。實際上憲法法庭僅管「總統、副總統」彈劾,其他公務員(含司法院人員)懲戒由懲戒法院處理,彈劾程序則屬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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