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05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下列那一種情形發生時,職業(工業)場域的社會工作者才能配合公司的要求,提供特定員工的個案資料?
A個案員工涉及刑案事件正確答案
B個案員工涉及婚外情
C個案員工經常無預期曠職
D個案員工經常投訴公司
A正確答案
職場社工受保密倫理約束,僅在涉及重大違法或法律強制時才能揭露個案資料。
為什麼答案是 A
涉及刑事案件時,社工有配合司法調查的義務,此時可依法揭露必要資訊,屬保密原則的法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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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職場社工受保密倫理約束,僅在涉及重大違法或法律強制時才能揭露個案資料。
保密是社工倫理鐵則,只有「法律介入」才能突破,刑案就是最典型例外。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涉及刑事案件時,社工有配合司法調查的義務,此時可依法揭露必要資訊,屬保密原則的法定例外。
B✕ 陷阱
婚外情屬個人隱私,與工作表現無必然關聯,公司無權知悉,社工更不得揭露,否則嚴重違反保密倫理。
C✕ 陷阱
曠職屬人事管理問題,應由主管依公司規章處理,社工不應越界提供個案諮商內容給雇主當懲處依據。
D✕
員工投訴公司是其正當權利,社工若為此洩露資料,形同協助雇主打壓員工,嚴重違反案主最佳利益原則。
社工保密原則的法定例外情形
| 情境 | 是否可揭露 | 依據 | 備註 |
|---|
| 涉及刑事案件 | 可 | 刑事訴訟法調查需要 | 本題答案 |
| 自殺或傷害他人之虞 | 可 | 保護生命優先 | 危機介入 |
| 兒少、家暴通報 | 應 | 強制通報義務 | 法定責任 |
| 個人隱私(如感情) | 否 | 違反保密倫理 | 陷阱選項 |
| 公司人事管理需求 | 否 | 非社工角色 | 陷阱選項 |
職場社工容易被誤認為「公司的人」,但社工的案主是員工而非雇主。除非法律介入 (如刑案),否則員工的曠職、投訴、私生活都不能配合公司揭露,這是職場社工最核心的倫理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