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05 年第 46 題單選題
依據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幾歲以下的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的照顧?
C正確答案
兒少法規定 6 歲以下兒童不得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照顧,違者可罰。
為什麼答案是 C
兒少法第 51 條明定: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 6 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者依第 99 條開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兒少法規定 6 歲以下兒童不得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照顧,違者可罰。
記口訣「6 歲以下要人顧」,國小入學前都需專人照顧。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2 歲是兒童與少年的分界點(未滿 12 為兒童),但不是獨處規定的年齡,容易混淆。
C✓ 正確
兒少法第 51 條明定: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 6 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者依第 99 條開罰。
D✕ 陷阱
3 歲常被誤認為界線(幼兒園年齡),但法律標準是 6 歲(國小入學前)。
兒少法重要年齡一覽
| 年齡 | 法律意義 | 依據 |
|---|
| 6 歲以下 | 不得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照顧 | 兒少法第 51 條 |
| 未滿 12 歲 | 兒童的定義 | 兒少法第 2 條 |
| 12-18 歲 | 少年的定義 | 兒少法第 2 條 |
| 未滿 18 歲 | 兒少法適用對象 | 兒少法第 2 條 |
本題最容易誤選 A (12 歲),因為 12 歲是「兒童」與「少年」的法定分界。但題目問的是「獨處保護」年齡,標準是 6 歲(國小入學前),兩者概念不同,考選部最愛這樣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