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 10 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與下列何者無關?
A護照申請正確答案
B交通通行
C入出國境
D金融流通
答案與詳解
官方正解。出題者的邏輯應為:護照「申請」是行政程序與證件核發行為,屬於行政法上的請求權或行政處分問題,而非憲法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的直接內涵。憲法第10條保障的是「人去哪裡、住哪裡」的實質自由,護照本身只是出國的工具/文件,因此被認為與遷徙自由「無關」。注意:此見解與釋字第558號將出境自由納入第10條保障的脈絡有張力,屬考題爭議點,但作答仍以官方A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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