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地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 題單選題
甲為年滿 18 歲之國民,因故未受基本教育,依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基本教育
B甲應接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
C甲應接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正確答案
D甲得自行負擔學費,接受補習教育
C正確答案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依憲法規定一律受補習教育,且免納學費。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憲法第160條第2項,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依憲法規定一律受補習教育,且免納學費。
看到「年滿18歲」且「未受基本教育」,對應憲法第160條「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應受「補習教育」且「免納學費」。
逐選項分析
A✕
依憲法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者「一律」受補習教育,屬於國民受教權與義務,並非自由選擇。
B✕ 陷阱
年滿18歲已逾學齡,依憲法規定應受的是「補習教育」而非「基本教育」。
C✓ 正確
依憲法第160條第2項,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
D✕
憲法明定此類補習教育為「免納學費」,且書籍亦由政府供給,不須自行負擔學費。
憲法第160條教育規定比較
| 對象 | 應受教育類型 | 學費 | 書籍 |
|---|
| 六歲至十二歲學齡兒童 | 基本教育 | 免納學費 | 貧苦者由政府供給 |
|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者 | 補習教育 | 免納學費 | 一律由政府供給 |
題目故意將「基本教育」與「補習教育」混淆。對於已逾學齡(如18歲)未受基本教育者,憲法規定是給予「補習教育」而非直接上「基本教育」,且兩者皆為免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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