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 732 號解釋,捷運設施毗鄰地區土地徵收案,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所依據之法律,違反下列何種原則,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
A信賴保護原則
B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C比例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答案與詳解
比例原則要求國家限制人民基本權時,目的須正當,手段須適合、必要,且不得造成與公益目的顯失均衡的侵害。釋字第732號解釋文指出,主管機關為取得開發用地,竟可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於此範圍內已超過達成交通事業目的所必要,故不符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並侵害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此為本題正確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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