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新臺幣 100 萬元,並由丙與乙約定,於甲屆清償期而未返還前述借款時,由丙代甲向乙返還該筆借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未得甲之同意,而擅自與乙訂立之契約為保證契約,效力未定
B清償期屆至時,乙非經催告甲並遭甲拒絕履行後,不得向丙請求履行
C乙丙間之保證契約之範圍,僅得及於甲對乙所負債務之全部,而不得限定在債務之一部分
D乙向甲起訴請求返還借款而生中斷時效之行為,對於丙亦生效力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747,向主債務人甲為請求、起訴等中斷時效之行為,對保證人丙亦生效力。此為保證債務從屬性的展現,乃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