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06 年第 13 題單選題考點:干擾選項考點:舊法陷阱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幾年內各期虧損,自申報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C正確答案
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經會計師簽證申報,虧損可後抵10年,此為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
逐選項解析
A3年干擾選項✕ 錯誤
3年並非盈虧互抵年限,屬干擾選項,稅法中3年多為核課期間(未申報者)相關規定。
B5年舊法陷阱✕ 易錯陷阱
5年是95年修法前的舊規定,考選部最愛用舊法當陷阱,考生若只記到舊版就會踩雷。現行已延長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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