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105年度有稿費收入16萬元,其妻李小姐105年度有稿費收入12萬元、演講鐘點收入5萬元,假設兩人無其他執行業務收入也無成本費用資料,試問張先生夫妻兩人合併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應申報多少執行業務所得?
A28萬元
B10萬元
C7萬元
D0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稿費、版稅等收入依規定每人每年有一定金額免納所得稅,張先生16萬元、李小姐稿費12萬元均未超過免稅額度,故不計入執行業務所得;演講鐘點費5萬元亦屬執行業務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及相關規定後,實務上此類小額收入常合併免稅額計算後仍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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