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應由何主管機關裁罰?
A交通部
B交通部觀光局
C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D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105 年《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 6 條規定,旅館業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及《旅館業管理規則》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附表二裁罰;附表二第 1 項「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的裁罰機關即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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