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導遊人員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105 年第 44 題單選題
大陸配偶入境並通過面談,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有關其工作權之取得有何規範?
A須居住滿3年後,才可申請在臺工作
B須居住滿2年後,才可申請在臺工作
C須居住滿1年後,才可申請在臺工作
D無須申請許可,即可在臺工作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大陸配偶一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居留有效期間即取得工作權;不必等待年限,也無須另申請工作許可。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工作,無須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個別工作許可。白話說:有效依親居留身分,就是本題工作權的法定依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陸配偶一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居留有效期間即取得工作權;不必等待年限,也無須另申請工作許可。
看到「大陸配偶+依親居留」就直覺連結「居留期間得工作」;題目問的是工作許可,不是定居或身分證取得年限。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誤。大陸配偶取得依親居留許可後,工作權即隨合法居留而發生,法律並未要求須先居住滿3年。3年、年限等字眼常是把長期居留、定居或其他資格要件混進來的干擾。
B✕ 陷阱
錯誤。大陸配偶並非居住滿2年才可工作;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後,在居留期間即可工作。考選部最愛用1年、2年、3年等數字,測驗考生是否誤把居留年限與工作權混為一談。
C✕ 陷阱
錯誤。工作權不是居住滿1年後才取得,而是依親居留許可生效後即得行使。注意:題幹已明示「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這正是判斷可工作、且無須另辦工作許可的關鍵條件。
D✓ 正確
正確。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工作,無須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個別工作許可。白話說:有效依親居留身分,就是本題工作權的法定依據。
大陸配偶工作權秒記
| 身分狀態 | 是否可在臺工作 | 是否另申請工作許可 | 關鍵判斷 |
|---|
| 僅團聚入境 | 不可直接由本題規則推論 | 須依個案規定判斷 | 尚非依親居留 |
| 經許可依親居留 | 可以 | 無須申請 | 本題核心 |
| 經許可長期居留 | 可以 | 無須申請 | 同一規則 |
本題陷阱在於把「居住滿幾年」塞進選項。大陸配偶的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與定居,確有不同程序與條件;但工作權的判斷點是是否已獲許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不是居住年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