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種旅行業已經營5年餘未設分公司,在交通部觀光局繳有旅行業保證金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現因積欠票款,經法院強制執行收取該保證金10萬元,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交通部觀光局將會要求該旅行業補繳之保證金數額為何?
A10萬元
B15萬元
C30萬元
D145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甲種旅行業未設分公司,其總公司法定保證金為150萬元。題幹原繳15萬元,表示原本適用十分之一優惠;法院強制執行10萬元後,尚餘5萬元。依規定應繳足至150萬元,故補繳150萬元-5萬元=1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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