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 企劃管理類會務行政有關實務110 年第 29 題單選題
農會總用人費的計算與提撥,係依據何種金額計算之?
A上年度總盈餘
B上年度總收益正確答案
C上年度總用人費決算數
D上年度總用人費預算數
B正確答案
農會總用人費計算與提撥之基準為「上年度總收益」,且依法不得超過其50%。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據農會法第20條規定,農會總用人費不得超過「上年度總收益」百分之五十,故以此為計算基準。
考點:名詞偷換考點:總用人費基準考點:決算數迷思考點:預算數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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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農會總用人費計算與提撥之基準為「上年度總收益」,且依法不得超過其50%。
看到「總用人費」直接連動「總收益」,並記住上限為50%;若問盈餘分配才選總盈餘,秒選B。
逐選項分析
A名詞偷換✕ 陷阱
法條明定總用人費計算基準為「總收益」,而非扣除成本費用後的「總盈餘」,此為常見混淆考點。
B總用人費基準✓ 正確
依據農會法第20條規定,農會總用人費不得超過「上年度總收益」百分之五十,故以此為計算基準。
C決算數迷思✕
決算數為過去實際支出結果,並非決定未來年度總用人費上限與提撥的法定計算基準,選項敘述錯誤。
D預算數迷思✕
預算數為事前編列之計畫數額,依法總用人費上限必須依照「上年度總收益」來計算,而非看預算數。
農會財務與用人費核心指標
| 專案 | 計算基準/上限 | 法源依據 |
|---|
| 總用人費 | 不得超過「上年度總收益」50% | 農會法第20條 |
| 公積金提撥 | 年度總盈餘之一定比例 | 農會法第40條 |
| 公益支出 | 年度總盈餘之一定比例 | 農會法第40條 |
考生極易將「總收益」與「總盈餘」混淆。總用人費看「總收益」(毛額概念),而公積金與公益支出提撥看「總盈餘」(淨額概念),務必看清題目問的是用人費還是盈餘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