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7 年第 49 題單選題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與賠償義務機關,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幾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C正確答案
國賠協議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 60 日不成立,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為什麼答案是 C
國家賠償法第 11 條規定,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 60 日協議不成立,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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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賠協議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 60 日不成立,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國賠三大數字:請求權2年/5年、協議60日、先行協議後訴訟。
逐選項分析
A✕
20 日非國賠法規定期間,易與訴願提起期間混淆。
B✕ 陷阱
30 日是訴願決定等行政救濟常見期間,非國賠協議期間,為常見陷阱。
C✓ 正確
國家賠償法第 11 條規定,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 60 日協議不成立,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國家賠償法重要期間
| 事項 | 期間 | 法條 | 備註 |
|---|
| 協議不成立可提訴 | 逾60日 | 國賠法§11 | 自開始協議之日起算 |
| 損害賠償請求權(知悉) | 2年 | 國賠法§8 | 自知有損害時起 |
| 損害賠償請求權(發生) | 5年 | 國賠法§8 | 自損害發生時起 |
| 協議先行主義 | 必經 | 國賠法§10 | 未協議不得起訴 |
國賠法設計了「協議先行主義」,讓賠償義務機關有充分時間協商和解,避免訴訟浪費,因此給足「60 日」協議期。這數字常被誤記成訴願的「30 日」或行政訴訟的「2 個月」。判斷關鍵在於:只要看到「國賠協議不成立」就想到 60 日,且這是「自開始協議之日起算」,不是收到通知後才算。逾期未成立,人民才能提起損害賠償之訴,這是國賠法特有的前置程序設計,跟其他救濟期間完全不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