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7 年第 42 題單選題
依訴願法第76條規定,訴願人或參加人對受理訴願機關於訴願程序進行中所為之程序上處置不服者,應如何處理?
A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正確答案
B應就該處置單獨提起行政訴訟
C應聲明異議
D應就該處置提起訴願
A正確答案
訴願程序中的程序處置不服,不能單獨救濟,須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訴願法第76條明文:對程序進行中之程序上處置不服,應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單獨救濟,避免程序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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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訴願程序中的程序處置不服,不能單獨救濟,須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訴願法第76條明文:對程序進行中之程序上處置不服,應併同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單獨救濟,避免程序割裂。
B✕ 陷阱
錯誤。程序處置屬於中間行為,不具終局性,不能單獨提起行政訴訟,否則訴願程序將被切得支離破碎。
C✕
錯誤。聲明異議是其他程序(如行政執行法)的救濟方式,訴願法並未規定對程序處置聲明異議。
D✕ 陷阱
錯誤。訴願程序中的程序處置不能再提訴願(訴願中套訴願),應等終局訴願決定後併同提起行政訴訟。
訴願法第76條:程序處置的救濟方式
| 行為類型 | 救濟方式 | 依據 | 備註 |
|---|
| 訴願決定(終局) | 提起行政訴訟 | 訴願法§90 | 2個月內 |
| 程序上處置(中間) | 併同訴願決定提行政訴訟 | 訴願法§76 | 不得單獨救濟 |
| 原處分 | 提起訴願 | 訴願法§1 | 30日內 |
訴願程序中的送達、通知、期限指定等程序處置,考選部最常考「能不能馬上單獨提訴訟」。法律設計是「不行」,必須等訴願決定作成後,把程序瑕疵跟實體結果一起打包到行政法院。為什麼?因為若每個程序動作都能插隊爭執,訴願審理就會不斷卡關。判斷關鍵:程序處置=暫時性,不影響最終結果就先放著;等決定出來,若對你不利再一併主張「程序違法+實體違法」。考生最容易看到「不服」二字就反射想提救濟,但要記住:訴願階段的程序瑕疵不是「即時型違法」,是「保留到終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