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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425單選題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非屬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得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情形?

A將契約之部分分包予其他廠商正確答案
B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
C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D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分包是合法的採購行為,轉包才是違法且會被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情形。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為反向題,A為非屬刊登公報之情形。依採購法規定,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此為合法行為;違法的是「轉包」(將全部或主要部分交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轉包才會被刊登公報。

考點:分包與轉包之區別考點:刊登公報事由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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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