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甲、乙、丙以合夥方式一起經營餐廳。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應按出資額比例對不足之額負責正確答案B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原則上不得請求報酬C合夥是一種具團體性契約,是一非法人團體D合夥人非經他合夥人全體同意,不得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但轉讓給他合夥人,則不在此限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