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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企管
104 年 · 第 15 題
國營聯招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104 年
第 15 題
單選題
告訴乃論之罪,得為告訴之人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多久期間內提出告訴?
A
3個月
B
6個月
正確答案
C
1年
D
2年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自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逾期不得告訴。
為什麼答案是 B
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此為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
考點:告訴期間
考點:6個月告訴期間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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