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臺東市)向乙銀行申辦信用卡,信用卡契約中約定有糾紛時,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如是法人或商人,則不能聲請移轉管轄
B甲收到臺北地院開庭通知時,可以具狀聲請移轉管轄到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
C甲前往臺北地院到庭為言詞辯論後,還可以聲請移轉到甲住所地臺東地院正確答案
D乙銀行得向臺北地院對甲提起訴訟
答案與詳解
民訴法第28條第2項明定,聲請移送必須於「為本案之言詞辯論前」為之。已為言詞辯論即不得聲請,且生應訴管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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