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臺東市)向乙銀行申辦信用卡,信用卡契約中約定有糾紛時,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如是法人或商人,則不能聲請移轉管轄
B甲收到臺北地院開庭通知時,可以具狀聲請移轉管轄到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
C甲前往臺北地院到庭為言詞辯論後,還可以聲請移轉到甲住所地臺東地院正確答案
D乙銀行得向臺北地院對甲提起訴訟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民訴§28II明定須『於為本案言詞辯論前』聲請移轉;甲既已到庭為言詞辯論,視為應訴,不得再聲請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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