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為新都市重劃之土地有投資之潛力,因此與乙(住所地臺北)訂立買賣契約,以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購買乙所有坐落在基隆市之A地。乙與甲於臺中市簽署買賣契約之後,發現丙後來之出價較高,便又以1,200萬元出售A地給丙。甲欲起訴請求乙依買賣契約移轉A地所有權,應向何法院起訴?
A原告得依民事訴訟法第22條之規定,選擇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或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起訴正確答案
B本案為因不動產而涉訟,應專屬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管轄
C僅得向普通審判籍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
D依民事訴訟法第12條之規定,僅得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起訴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