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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31單選題

甲(住所在苗栗縣)欲以乙(住所在新竹市)為被告,起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侵權行為地為桃園市。甲得在下列何法院合法起訴?

A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或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B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或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正確答案
C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或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D只得在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侵權行為之訴,得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本題為新竹(被告住所)或桃園(侵權地)。

為什麼答案是 B

新竹是被告乙住所地(普通審判籍),桃園是侵權行為地(特別審判籍),兩者皆有管轄權,原告可擇一起訴。

考點:原告住所地陷阱考點:競合管轄考點:住所地混淆考點:管轄競合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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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