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3 年第 43 題單選題
依刑事訴訟法,原審法院應依職權上訴者,下列何者正確?
A宣告無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有適用
B宣告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有適用
C視為檢察官已提起上訴
D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刑訴第344條第5項、第6項:宣告死刑案件,原審應依職權逕送上級法院審判;同條第6項並規定視為被告已上訴。
為什麼答案是 D
刑事訴訟法第344條第5項規定,宣告死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同條第6項並規定,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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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訴第344條第5項、第6項:宣告死刑案件,原審應依職權逕送上級法院審判;同條第6項並規定視為被告已上訴。
口訣:『死刑才強制、為保護被告』→ 視為被告上訴(非檢察官)。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職權上訴僅限「宣告死刑」案件,無期徒刑不適用。考生常誤以為重罪皆適用,這是最大陷阱。
B✕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更非職權上訴的範圍,只有死刑案件才有此強制救濟設計。
C✕ 陷阱
職權上訴的目的在「保障被告」而非檢方,故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不是檢察官。易與檢察官上訴混淆。
D✓ 正確
刑事訴訟法第344條第5項規定,宣告死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同條第6項並規定,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職權上訴制度速記
| 項目 | 內容 | 目的 | 法源 |
|---|
| 適用案件 | 宣告死刑之案件 | 保障生命權 | 刑訴§344V |
| 處理方式 | 原審不待上訴逕送上級審 | 避免漏未救濟 | 刑訴§344V |
| 視為誰上訴 | 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 對被告最有利 | 刑訴§344VI |
| 無期徒刑 | 不適用職權上訴 | 僅死刑才強制 | — |
最常見誤區是把「無期徒刑以上」或「10年以上」也納入職權上訴範圍。實際上刑訴§344V僅限「死刑」案件,且視為被告(非檢察官)已上訴,這是為了避免被告因一時不諳法律而喪失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