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3 年第 42 題單選題考點:緩刑(法官權限)考點:緩起訴處分
甲犯侵占罪嫌,檢察官偵查終結,不得為下列何種處分?
A正確答案
緩刑是法院判決時的宣告(刑法第74條),非檢察官偵查終結可做的處分。
逐選項解析
A緩刑緩刑(法官權限)✓ 正確
緩刑是法院於判決時,對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宣告者,暫緩執行刑罰的制度,屬於法官職權,檢察官偵查終結時無權為緩刑處分。
B緩起訴緩起訴處分✕ 易錯陷阱
緩起訴是刑訴法第253條之1規定,檢察官對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得為緩起訴處分。侵占罪符合要件,檢察官可為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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