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3 年第 33 題單選題
關於刑事程序辯護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被告具原住民身分,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並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時,得逕行訊問正確答案
B犯罪嫌疑人之配偶,可為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得與其明示之意思相反
C指定辯護人後,不可再選任辯護人
D犯罪嫌疑人接受司法警察調查時,雖可以選任辯護人,但僅能在場,不能陳述意見
A正確答案
具原住民身分之被告於偵查中未選任辯護人,若主動請求立即訊問,得例外逕行訊問;配偶有獨立選任辯護人權。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5項但書規定,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若經其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行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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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具原住民身分之被告於偵查中未選任辯護人,若主動請求立即訊問,得例外逕行訊問;配偶有獨立選任辯護人權。
原住民偵查中強制辯護有例外(主動請求或等候逾4小時);配偶選任辯護人為獨立權利;指定辯護後仍可選任;辯護人在場得陳述意見。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5項但書規定,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若經其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行訊問。
B✕ 陷阱
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2項規定,配偶得「獨立」為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既為獨立選任權,即不受犯罪嫌疑人明示意思相反之限制。
C✕
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4項規定,指定辯護人後,經選任律師為辯護人者,得將指定之辯護人撤銷。故指定後仍可再選任辯護人。
D✕
依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辯護人於司法警察調查訊問時在場,除有妨礙偵查等法定事由得限制或禁止外,並得「陳述意見」,非僅能在場。
刑事程序辯護人重要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原住民偵查中辯護 | 應通知法扶指派律師;但主動請求或等候逾4小時得逕行訊問 |
| 配偶選任權 | 得「獨立」選任辯護人,不受被告明示意思相反之限制 |
| 指定與選任衝突 | 指定辯護人後仍可選任,選任後得撤銷指定辯護人 |
| 偵查中在場權 | 辯護人得在場並「陳述意見」,非僅能單純在場 |
選項B常將「獨立選任辯護人權」與「獨立上訴權」混淆。配偶為被告選任辯護人是獨立權利,不受被告明示意思相反之限制;但若是為被告利益提起上訴,則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