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解之效力,與調解之無效或得撤銷,下列何者正確?
A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正確答案
B調解有無效之原因時,當事人與其關係人,應共同擔任原告,以調解委員為被告,向原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
C調解有得撤銷之原因時,當事人與其關係人,應於知悉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原審法院提起撤銷調解之訴
D向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之相對人,應合併提起反訴,以求紛爭一次解決。如未提出者,將來不得就同一事件更行起訴
答案與詳解
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即具既判力與執行力,可作為強制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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