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員級晉高員-業務類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1 年第 5 題單選題
監督寺廟條例第8條之規範對象,僅適用於佛、道等部分宗教,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意旨,系爭規定遭宣告違憲的主要理由是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政教分離原則
B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C比例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B正確答案
釋字 573 號:監督寺廟條例僅管佛道不管其他宗教,差別待遇無正當理由,違反宗教平等。
為什麼答案是 B
釋字 573 號明確指出,該條例僅規範佛、道等宗教之寺廟,而不及於其他宗教(如基督教、天主教),形成宗教間之差別待遇且無合理正當理由,違反憲法第 7 條宗教平等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 573 號:監督寺廟條例僅管佛道不管其他宗教,差別待遇無正當理由,違反宗教平等。
看到「僅適用於部分宗教」→ 差別待遇 → 平等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政教分離是指國家不介入宗教事務、不設國教。本條例問題不在「介入宗教」,而在「只介入某些宗教」,故非主要違憲理由。
B✓ 正確
釋字 573 號明確指出,該條例僅規範佛、道等宗教之寺廟,而不及於其他宗教(如基督教、天主教),形成宗教間之差別待遇且無合理正當理由,違反憲法第 7 條宗教平等原則。
C✕
釋字 573 號雖也提及對財產處分限制過度侵害宗教結社自由(比例原則),但題目問「僅適用於部分宗教」的違憲理由,核心是差別待遇 → 平等原則。
D✕
法律明確性原則關注條文文義是否清楚可預見。本案爭點是適用對象範圍不平等,而非條文模糊不清,故非主要違憲理由。
釋字 573 號重點
| 爭點 | 違反原則 | 理由 | 結果 |
|---|
| 僅管佛道不管他教 | 平等原則 | 宗教間差別待遇無正當理由 | 違憲 |
| 限制寺廟處分財產 | 比例原則+宗教自由 | 過度侵害宗教結社自主 | 違憲 |
很多人看到「宗教」就反射選「政教分離」,但政教分離是「國家 vs 宗教」的界線問題;本題是「宗教 A vs 宗教 B」的差別待遇,屬於平等原則範疇。抓住「僅適用於部分」這 5 個字就是平等原則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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