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行政組法學大意114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訊問被告前應告知之事項?
A毋庸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B如為中低收入戶,得請求法律扶助
C得通知家屬到場正確答案
D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C正確答案
刑訴法第95條規定訊問被告前應告知四事項:犯罪嫌疑及罪名、得保持緘默、得選任辯護人(低收入戶可請求法扶)、得請求調查有利證據。通知家屬非法定告知事項。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通知家屬是「逮捕拘提」時的通知義務(刑訴法第89條之1、第91條等),並非「訊問被告前」應告知被告之法定事項,考選部最愛用這種「時機錯置」來設陷阱。
考點:緘默權告知考點:法扶告知考點:非法定告知考點:調查證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