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行政組法學大意114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依行政罰法之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至少幾年經過而消滅?
A正確答案
行政罰裁處權時效為 3 年,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 3 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此為行政罰的核心時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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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罰裁處權時效為 3 年,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
口訣:行政罰『3』年、刑事追訴看刑度、民事請求權通常 15 年。考選部最愛考『3 年』這個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 3 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此為行政罰的核心時效制度。
B✕ 陷阱
陷阱!5 年是公法上請求權時效(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或稅捐稽徵的核課期間,不是行政罰裁處權時效。容易混淆。
C✕
10 年非行政罰時效。民法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才有 10 年長期時效,與行政罰無關。
D✕
15 年是民法第 125 條一般請求權消滅時效,屬民事法範疇,與行政罰裁處權完全無關。
常見法律時效比較
| 類型 | 期間 | 法源 | 起算點 |
|---|
| 行政罰裁處權 | 3 年 | 行政罰法第27條 | 行為終了時 |
| 公法上請求權 | 5 年 |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 可行使時 |
| 民事一般請求權 | 15 年 | 民法第125條 | 可行使時 |
| 刑事追訴權 | 依刑度而定 | 刑法第80條 | 犯罪成立時 |
考生常把『行政罰裁處權時效』與『公法上請求權時效(5 年)』或『民法請求權時效(15 年)』混淆。記住:行政罰是處罰性質,時效較短只有 3 年,督促行政機關盡速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