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行政組法學大意114 年第 28 題單選題
關於民事訴訟法上之訴訟代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委任任何能以法律行為負義務之人為訴訟代理人
B訴訟代理人代理提起訴訟者,應提出委任書證明其受有訴訟代理權之授與正確答案
C訴訟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訴訟上自認
D授與訴訟代理權之本人死亡者,訴訟代理權即歸於消滅
B正確答案
訴訟代理人提起訴訟應提出委任書證明代理權,選B正確;訴訟能力、特別代理權事項及代理權消滅事由均有例外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訴訟代理人代理提起訴訟,依民訴規定應以文書證明其代理權,即提出委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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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訴訟代理人提起訴訟應提出委任書證明代理權,選B正確;訴訟能力、特別代理權事項及代理權消滅事由均有例外規定。
訴訟代理採書狀主義,提起訴訟必須提出委任書,是最基本且無爭議的規定,故選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民訴規定訴訟代理人原則上須為律師,僅例外經審判長許可者得委任非律師,並非任何有行為能力人皆可。
B✓ 正確
訴訟代理人代理提起訴訟,依民訴規定應以文書證明其代理權,即提出委任書。
C✕ 陷阱
民訴規定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選任代理人等重要行為需特別委任,自認通常不在此特別委任限制範圍內,此選項敘述有誤。
D✕ 陷阱
民訴規定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以維持訴訟程序安定,此選項與規定相反。
訴訟代理人重點整理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資格 | 原則上限律師,例外經審判長許可 |
| 提起訴訟 | 應提出委任書證明代理權 |
| 特別委任事項 | 捨棄、認諾、撤回、和解、上訴等 |
| 代理權消滅 | 不因本人死亡、破產、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
本題常見陷阱在於把「代理權消滅事由」及「特別委任範圍」的規定顛倒理解,例如誤以為本人死亡代理權即消滅,或誤以為自認需特別委任,實際上規定恰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