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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1047單選題

關於租賃契約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雙務、有償、要式、要物之契約正確答案
B雙務、有償、不要式、不要物之契約
C雙務、有償、財產、繼續性之契約
D雙務、有償、財產、諾成之契約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租賃為雙務、有償、不要式、不要物、諾成、繼續性契約,A 說要式要物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A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答案。租賃契約不是要式也不是要物契約,當事人就租賃物及租金互相同意即成立(民法第421條),不須書面也不以交付標的物為成立要件。

考點:要式要物誤植考點:租賃基本性質考點:繼續性契約考點:諾成契約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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