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共 3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三等-商業行政
民法104 年第 7 題單選題

關於租賃契約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雙務、有償、要式、要物之契約正確答案
B雙務、有償、不要式、不要物之契約
C雙務、有償、財產、繼續性之契約
D雙務、有償、財產、諾成之契約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租賃契約為雙務、有償、不要式、諾成(不要物)之財產上繼續性契約,絕非「要式、要物」契約。

為什麼答案是 A

租賃契約為諾成契約(不要物),且原則上為不要式契約,選項稱其為要式、要物契約完全錯誤,故為本題應選之答案。

載入中…

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