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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三等-商業行政
民法104 年第 14 題單選題

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並交付於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 屋漏水時,如甲、乙未另有特約,則乙得請求甲修繕之
B若 A 屋為他人無權占有,乙得請求甲排除該他人之占有
C若 A 屋為輻射屋,乙得終止租賃契約
D甲出賣 A 屋時,乙得主張優先承買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房屋承租人無法定優先承買權;出租人依法負有修繕、保持合用狀態及瑕疵擔保義務。

為什麼答案是 D

現行民法並未賦予單純「房屋承租人」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通常存在於基地承租人(土地法第104條)或共有人等,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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